
为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现将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的2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汉寿县新某阳水上乐园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修建水上乐园案
【基本案情】经上级线索交办发现,2013年10月,汉寿县新某阳水上乐园服务有限公司未经依法审批非法占用汉寿县蒋家嘴镇紫阳冲村集体土地11516㎡修建新某阳水上乐园。经勘定,所占土地系汉寿县蒋家嘴镇紫阳冲村集体所有,均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版)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订版)第四十二条,结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3〕54号)。2023年9月18日,汉寿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新某阳水上乐园服务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11516㎡土地至汉寿县蒋家嘴镇紫阳冲集体管理;没收非法占用的11516㎡土地上修建的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对非法占用11516㎡土地处以罚款人民币17.274万元(罚款标准:未报先用15元/平方米)。
常德信某绿色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取土案
【基本案情】经卫片监测发现,2022年11月,常德信某绿色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军山铺镇王家堤村采挖粘土,外运销售非法获利6.81万元。经勘查认定,开挖范围内不属于禁止开采区,也没有拟设采矿权出让。该公司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军山铺镇王家堤村以农业设施用地项目平整场地为名,违法取土外运销售牟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非法采矿。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四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行政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湘自资规〔2022〕1号)。2023年9月15日,汉寿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常德信某绿色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常德信某绿色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相当于非法开采粘土矿价值6.81万元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1.362万元(处以违法所得20%罚款)。
一审 李 俊
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 童忠平
三审 张智峰 全海波
责编:彭炼
来源:汉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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